抚顺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怎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导语 抚顺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怎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现在就跟抚顺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怎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解答: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工商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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