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非工伤提前退休申请指南

导语 抚顺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提前退休(职)有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材料完备向人社局提出申请,详见正文。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提前退休(职)申请

  ①个人申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接受理的38 家用 人单位、企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社会保障代理服务机构中申请非因工伤残或 因病提前退休(职)的参保人员,应填写《非因工伤残或因 病提前退休(职)申请书》。

  ②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受理 个人申请后,完成对本人档案及其它原始资料的整理确认, 单位初步确认通过的,要在职工工作场所(包括生产车间、 工段等)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申请材料

  ①参保人员档案;

  ②《非因工伤残或因病提前退休(职) 申请书》;

  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职)表》 2 份;

  ④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工因病、 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资料来源: 申请人自备);

  ⑤参保人员申请提前退休公示书;

  ⑥参 保人员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注:②③⑤资料来源点击超链接下载

  办理路径:

  窗口办:市社保大厦二楼 35 号窗口提交材料,办理完 成后,自行打印退休证。

  网上办: ①用人单位申报: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 http://rst.ln.gov.cn,打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官网,在该网页中段“服务大厅”栏目中找到“辽宁人社公 共服务平台”标志,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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