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非工伤提前退休申请指南
导语 抚顺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提前退休(职)有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材料完备向人社局提出申请,详见正文。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提前退休(职)申请
①个人申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接受理的38 家用 人单位、企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社会保障代理服务机构中申请非因工伤残或 因病提前退休(职)的参保人员,应填写《非因工伤残或因 病提前退休(职)申请书》。
②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受理 个人申请后,完成对本人档案及其它原始资料的整理确认, 单位初步确认通过的,要在职工工作场所(包括生产车间、 工段等)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申请材料
①参保人员档案;
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职)表》 2 份;
④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工因病、 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资料来源: 申请人自备);
⑥参 保人员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注:②③⑤资料来源点击超链接下载
办理路径:
窗口办:市社保大厦二楼 35 号窗口提交材料,办理完 成后,自行打印退休证。
网上办: ①用人单位申报: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 http://rst.ln.gov.cn,打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官网,在该网页中段“服务大厅”栏目中找到“辽宁人社公 共服务平台”标志,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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