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职工门诊报销起付线
导语 抚顺门诊报销比例按医院级别确定:医疗机构级别越低,支付比例越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起付标准详见正文。
抚顺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起付标准:
1、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400元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3、专科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注:起付标准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累计计算。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付比例分别为70%和75%
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和65%,在专科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和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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