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有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吗

导语 抚顺市对于关停并破产企业职工舍友独生子女父母退补费,面对未领取退补费的人群,请阅读全文,了解更多细节内容。

  抚顺市设有关停并转破产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

  发放对象

  具有抚顺市城镇户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关停企业退休后未领取退补费的;

  2. 因企业破产、转制、撤销、分流等原因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后退休,未领取退补费的。

  发放标准

  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意外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有婚史未生养育人员一次性发放3000元)。

  2017年1月1日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发放10元。

  资金比例

  市属、县(区)属企业,因破产、改制、撤销、分流等原因,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的退补费所需资金,按原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破产资金和企业改革专项资金解决,无破产资金和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的,由市、县(区)政府按1:1比例共同承担(各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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