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大学生购租房补助申领地点
导语 根据抚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的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在抚顺就业和创业都可以申领相对应的租购房补贴,请阅读全文,了解更多内容
申领地点
抚顺市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东十路3号
电话:(024)52629303
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新抚区:52313110 抚顺县:57599707
清原县:53039439 53030440
东洲区:54633201 新宾县:55027768 55020809
顺城区:57660493 开发区:56622701
申报材料
(一)《来抚工作高校毕业生购(租)房补贴申请表》
(二)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银行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市(县、区)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用人单位全年月工资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六)《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纳税证明(2年及以上)
(七)《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温馨提示:用人单位(个人)申报补贴要提供原件及所需要件(附原件的电子版资料),按归属地由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并留档,复印件需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后申报。
申报条件
就业
毕业3年内(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需通过学信网核实),于2018年9月25日后落户并首次在抚顺企事业单位(不含驻我市中省直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抚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
创业
在抚顺辖区内注册《营业执照》,以法人身份在抚顺实际经营满2年的;申请购房补贴的需在抚顺市内首次购买住房,并为非抚顺户籍且在抚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未曾享受过我市公租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