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机动车解除抵押材料一览

导语 在抚顺市如果想办理机动车解除抵押的手续,需要携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如果你也有这方面的需求,请阅读全文,了解更多细节!

  项目名称

  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

  设定依据

  1、《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2、《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办事要件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属于抵押登记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抵押合同

  4、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还需提交包含解除抵押内容的人民法院出具已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单位的书面委托,需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在公安网或抚顺市车管所备案的抵押权人单位,办理该项业务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无需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抚顺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机动车】即可获取机动车注册、注销所需材料及办事地点、车辆迁出、所有权变动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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