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抚顺市再次开放房交会,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新购买市内四区住房的居民可以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前往有关部门领取购房补贴,详见正文。

  根据2023年抚顺市房交会优惠政策规定,再次开放房交会政策购房补贴流程如下:

  一、享受新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财政补贴条件

  (一)相关条件

  1.楼盘范围:市内四区在售楼盘;

  2.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非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需经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盖章认定);

  3.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购房发票并完成契税缴纳;

  4.用于回迁安置的商品住房、“办证难”项目住房等不属于展会期间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享受财政补贴;

  5.展会前已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申请撤备案的,展会期间不予重新备案,不享受财政补贴。

  (二)提报材料

  请准备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网签备案合同提供附页原件一份,非网签备案的合同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合同封面);

  3.购房发票(发票联)原件(复印件一份);

  4.契税完税证明(个人留存)原件(复印件二份);

  二、享受购买存量(二手)商品住房购房财政补贴条件

  (一)相关条件

  1.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缴纳相关税费并完成存量房交易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加盖房交会确认章)。

  2.所交易房屋原始取得来源为买卖、商品房、拍卖或赠与的,适用财政补贴政策;取得来源为回迁、房改、经济适用房等不适用财政补贴政策;

  3.展会期间成交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存量(二手)商品住房在2023年房交会期间每套只可享受一次财政补贴政策。

  (二)提报材料

  请准备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2.契税完税证明(个人留存)原件(复印件二份);

  3.加盖确认章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三、受理地点

  新抚区:西四路7号抚顺银行西四路支行(步行街商业城对面),银行咨询电话:53997384,财政咨询电话:52862178

  望花区:雷锋路东段72号沈抚农商银行营业部,银行咨询电话:53810808,财政咨询电话:56854126

  顺城区:裕城路22-3号楼(万泉嘉苑东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抚顺县支行营业部,银行咨询电话:57656799,财政咨询电话:57504509

  东洲区:东洲大街1号抚顺银行4楼,咨询电话:54563019。

  四:受理时间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上述财政补贴范围要求买受人为自然人(企业、单位等不享受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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