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异地就医能直接结算吗
导语 部分人群可以。参加抚顺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具体详见正文
抚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群
(一)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当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员。
(1)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达到60周岁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定居,有当地个人名下产权住房或取得当地居住证。
(2)未成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监护人外出务工,随监护人长期异地居住且无法在当地参保,监护人在当地参加职工医保或巳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需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
(1) 因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需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2) 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外出务工或就业创业时,未能在当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且巳取得当地居住证。
4.自主择业军转参保人员在异地工作或居住,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户籍迁入当地;(2)有当地个人名下产权住房;(3)取得当地居住证。
5.其他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二)临时就医人员:因病情需要异地就医或因工作、旅游等原因临时在异地停留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异地发生急危重病需急诊抢救的参保人员。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非急诊且未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参保人员。
(三)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异地就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