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医保起付线累计怎么算
导语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各级医院多次就诊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均累计入普通门诊统筹年度累计起付标准,具体详见正文。
抚顺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4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专科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累计规则如下:
1、首次在一级医疗机构看病花费300元(未达起付标准),由个人自付;
2、第二次在一级医疗机构看病花费300元,超过起付线金额按比例报销【(300+300-400)*70%】
3、第三次在专科医院花费2000元,超过年度起付线标准【(400(一级医院起付线金额)+2000-800)*50%】
4、第四次在任意定点医院花费300元,按比例报销,即【300*报销比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抚顺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医保参保指南、缴费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方式、起付线、门诊/住院报销比例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