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高校毕业生公积金贷款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抚顺市高校毕业生申请公积金贷款补贴需到就业或创业所在地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申请指南详见正文。

  一、政策内容

  个人住房公积金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达到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同时,给予每平方米补贴100元的奖励政策,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二、申报条件

  抚顺户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需通过学信网核实)并首次在抚顺(不含驻我市中省直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在抚顺辖区内注册《营业执照》,以法人身份在抚顺实际经营满3年的;在抚首次购买住房。

  三、申报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补贴申请表》(附件);

  (二)公积金缴存证明(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

  (三)银行卡、《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用人单位月工资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纳税证明(3年及以上);

  (七)《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用人单位(个人)申报补贴要提供原件及所需要件(附原件的电子版资料),按归属地由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并留档,复印件需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后申报。

  四、申报时间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达到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可随时申报;

  (二)在抚顺创业:自注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稳定经营3年以上可随时申报。

  五、受理及拨付

  到就业或创业所在地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合格后,经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核,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负责将资金(该补贴资金由人才专项资金列支)拨付给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专门账户,再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拨付至毕业生本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发展部

  联系电话:58303019

  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新抚区:52313110 抚顺县:57599707

  望花区:18841345103 清原县:53039439 53030440

  东洲区:54633201 新宾县:55027768 55020809

  顺城区:57660493 开发区:56622701

  六、政策解释

  上述政策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抚顺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大学生补贴】即可获取抚顺市大学生补贴补贴标准、申领条件、所需材料等相关详细内容。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