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后谁来接受赔偿

导语 抚顺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其第一顺位的近亲属可以主张权利,即接受侵权人的赔偿,无第一顺位近亲属的,由第二顺位近亲属主张,可详见正文。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抚养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温馨提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中,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的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第二顺位的近亲属。有第一顺位近亲属的,由第一顺位近亲属主张权利;无第一顺位近亲属的,由第二顺位近亲属主张权利。

  拓展阅读:如何确定谁是侵权人?

  原则上以事故认定书、事故证明书中记载内容确定侵权人主体。若事故认定书中载明的侵权人涉及用人单位责任、雇佣关系、挂靠关系等情况,还应将用人单位、雇主、被挂靠人等一并作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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