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公积金购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导语 抚顺市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以外行政区域,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缴存人,无欠缴、非正常补缴行为,个人公积金账户呈正常状态等基本条件,详见正文。

  基本条件:

  申请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以下称缴存人)为借款人。

  1.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以外行政区域,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缴存人,无欠缴、非正常补缴行为,个人公积金账户呈正常状态的,均可在我市申请个人购房贷款。

  2.缴存人申请办理公积金期房贷款,其期房楼盘必须办理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所属开发企业须交纳公积金期房贷款风险质押金(按贷款房屋总价款的6%交纳),特殊情况应建立风险监管机制。

  3.办理商业购房贷款的缴存人,如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在所贷款银行连续正常还款一年以上,准许转办公积金购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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