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材料一览

导语 抚顺市支持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需要户口本、买卖合同、缴存证明等材料,请查看全文,获取更多信息。

  所需材料

  1、贷款人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2、夫妻双方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收入证明

  3、《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买卖合同、首付发票、单户售房许可证、户型图等

  5、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过户后的产权证、买贷评估表、契税收据等

  6、贷款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异地贷款对象

  凡抚顺市以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缴存城市中心)的职工,在我市购买住房,均可在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抚顺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异地贷款条件

  1、在缴存城市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

  2、收入稳定,个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未办理或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抚顺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个人、单位公积金查询方法以及公积金缴纳、贷款和提取等相关详细内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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