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解答

导语 小编为你整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文问题以及权威解答,如果您对这些内容也有需要、有疑问,请阅读全文。

  一、什么是缴交额、固定余额、浮动余额?

  缴交额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每月按规定从工资中扣缴部分;二是单位每月为职工相同额度缴存部分。固定余额是指每年结息日以前交缴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浮动余额加利息之和于每年6月30日一次转为职工的固定余额。浮动余额是指住房公积金结息日(每年6月30日)到下一个年度6月30日之间交缴的住房公积金额度。

  二、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占工资的百分之几有无最低限制?

  按照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三、借款买房时是单身,结婚以后,怎么增加辅助还款人,配偶作为辅助还款人的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

  这种情况,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委托还贷变更。持公积金贷款房屋的产权证(夫妻双方共有)、配偶承诺的共同还贷协议到中心办理手续,即可增加辅助还款人。增加后配偶的公积金余额可以用于公积金委托还款,不可以提取。

  四、工作买断或离职后,在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需要拿什么证件材料,办什么手续?

  您在单位离职和买断后,可以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离职的,持离职手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到中心所属的办事处办理提取业务。买断的,需要拿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和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表各一份,加盖单位财务印鉴,即可单位所在公积金办事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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