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导语 为了相应国家推进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提升职工家庭的居住条件和幸福感,抚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支持相应人群提取住房公积金,请阅读全文,获取更多细节信息!

  申请条件

  符合抚顺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范围,实际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且无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已婚职工提供)

  3.既有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原件

  5.增设电梯交费票据

  6.符合规定的银行储蓄卡

  申请时间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增设电梯交费票据载明日期两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逾期不再受理。

  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家庭所分摊的增设电梯费用总额。

  其它事项

  1.对增设电梯交费票据的审核要求。增设电梯交费票据包含两种形式:一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的住户实际支付的增设电梯费用收据;二是无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由电梯企业出具盖章确认的住户实际支付的增设电梯交费证明。

  2.同一产权地址,只允许一个产权人及配偶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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